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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约会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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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建议】登记处可不可以没有亲友团意见呀?
我今天到处逛逛的时候,到了结婚登记处,看到有好多对新人,都求婚失败。好可怜呀!
所以我建议:将“亲友团意见”换成另一种方式。
我知道:亲友团意见的存在有它的约束力。但是它也有反作用力不是吗?
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发现。常常有人无聊。去提反对意见,即使两个人,他一个也不认识。这不是很无聊的行为吗?在这种情况下,被迫分手的新人。不是很无辜,也很不幸吗?我听我爷爷、奶奶,那老一辈说:棒打鸳鸯是缺德事。常有这种事发生,不是在说我们空网人的素质有待考虑吗?如果有新来的朋友,发现这种情况,对他的那些没有加入空网的朋友们说,不是在给空网人丢脸吗?
基于以上的考虑。我在此提出一个方法,请各位评论。决定它的可行性。
办法:把结婚的标准提升,如他们的职称的大小和贴龄、魅力的多寡来加以控制。条件符合,才有申请结婚权力。新人结婚不必有亲友团意见。只要双方同意即可。结婚后,关系不好要分手,可以在他们离婚后,自动扣掉他们双方的魅力各100—150。这样他们就不会把结婚当成游戏,也就不会胡来,增加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了。
以上是我对空网的一点建议。如有认为我的言论有碍空网发展。请直接封ID。
不可理喻的地方。不入也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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